诸位朋友,我是那水中漫游者,鳄鱼皮皮。
诚如诸君所识,吾非鱼,乃爬行界的子民。然而,我在碧波之间与小鱼同乐,故得雅号——鳄鱼。
提及我名,人们常想起那血口大开、利齿森然、身披鳞甲、神情凶猛的形象。是的,我正是以此面目立于世,为捕食而生。吾等肉食之辈,以虎、豹、羚羊、狮子为食,甚至,人类也在食谱之上。我,是力量的象征。
吾乃活生生的史前见证,曾与恐龙同行。岁月变迁,恐龙灭绝,而我,依然顽强生存。我之存在,即为证明——生命之坚韧。
吾身蕴藏无尽宝藏:皮肤可制皮包、鞋履、外套;肉质鲜美,营养丰富。
正因浑身是宝,招致杀身之祸。同伴被捕,被圈养以肥,皮成奢侈品,更有因伤人而遭报复。加之猎人的追杀,生存之地的丧失……人类啊,何其残忍!我等何曾相犯?为何屡遭攻伐?
幸甚,政府将我等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牙签鸟为我清齿,同伴有的入住动物园,享受尊贵待遇,有的隐居森林保护区,与其他动物和谐共生,安心捕食。此等安宁,实为可贵。
愿未来的日子里,人类能携手保护我们,保护鳄鱼这一古老的生灵。